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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昌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教务员岗、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安排及相关事项的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5

根据《南昌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公告(37)》中有关规定,专职辅导员岗、教务员岗、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笔试环节已结束,根据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得分从高到低(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下一个环节),确定朱德明等105人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岗位名称

准考证号

姓名

专职辅导员岗位1

2310100208

朱德明

专职辅导员岗位1

2310100325

许杰

专职辅导员岗位1

2310100316

孙钰凡

专职辅导员岗位1

2310100125

李帅奇

专职辅导员岗位1

2310100119

余翰飞

专职辅导员岗位1

2310100103

宋根才

专职辅导员岗位1

2310100401

陈力涛

专职辅导员岗位1

2310100221

陈奇晃

专职辅导员岗位1

2310100328

罗晓通

专职辅导员岗位1

2310100115

胡志清

专职辅导员岗位1

2310100207

饶文宇

专职辅导员岗位1

2310100213

黄成杰

专职辅导员岗位1

2310100211

黄泽远

专职辅导员岗位1

2310100313

舒昊

专职辅导员岗位1

2310100210

廖建军

专职辅导员岗位1

2310100111

熊康

专职辅导员岗位2

2310201001

王健

专职辅导员岗位2

2310201021

邓超

专职辅导员岗位2

2310200529

冯德昌

专职辅导员岗位2

2310200806

刘宇恒

专职辅导员岗位2

2310200718

刘瑞文

专职辅导员岗位2

2310200922

齐家钧

专职辅导员岗位2

2310200522

李劲树

专职辅导员岗位2

2310201002

李旺林

专职辅导员岗位2

2310201304

李昱

专职辅导员岗位2

2310201123

李勋龙

专职辅导员岗位2

2310200507

杨京含

专职辅导员岗位2

2310200510

吴和平

专职辅导员岗位2

2310201112

汪江东

专职辅导员岗位2

2310200614

张志豪

专职辅导员岗位2

2310200618

陈立成

专职辅导员岗位2

2310200508

陈超

专职辅导员岗位2

2310200829

范维

专职辅导员岗位2

2310200524

欧阳强

专职辅导员岗位2

2310200605

周林强

专职辅导员岗位2

2310200521

赵友恒

专职辅导员岗位2

2310200505

徐俊豪

专职辅导员岗位2

2310201116

彭扬发

专职辅导员岗位2

2310201320

葛岭

专职辅导员岗位2

2310201003

谢东升

专职辅导员岗位3

2310301407

王琪

专职辅导员岗位3

2310301408

李思晨

专职辅导员岗位3

2310301905

汪佳丽

专职辅导员岗位3

2310301505

宋慧敏

专职辅导员岗位3

2310301923

陈剑红

专职辅导员岗位3

2310301418

陈婷洁

专职辅导员岗位3

2310301925

范懿

专职辅导员岗位3

2310301807

周子桓

专职辅导员岗位3

2310301424

徐忱忱

专职辅导员岗位3

2310301527

黄彭

专职辅导员岗位3

2310301405

章霖

专职辅导员岗位3

2310301503

程宇芳

专职辅导员岗位3

2310301913

曾媛

专职辅导员岗位3

2310301629

廉文娜

专职辅导员岗位3

2310301411

薛梦凡

专职辅导员岗位4

2310403209

王玉鹏

专职辅导员岗位4

2310402426

王燕楠

专职辅导员岗位4

2310403723

方雯雪

专职辅导员岗位4

2310404416

邓瑞华

专职辅导员岗位4

2310403722

叶琳

专职辅导员岗位4

2310404011

白洁玉

专职辅导员岗位4

2310403125

向柳文

专职辅导员岗位4

2310403309

刘艳艳

专职辅导员岗位4

2310403826

江南

专职辅导员岗位4

2310402319

许汇暄

专职辅导员岗位4

2310404309

李芳

专职辅导员岗位4

2310403828

杨嘉妮

专职辅导员岗位4

2310403314

肖丽

专职辅导员岗位4

2310403212

何雅莉

专职辅导员岗位4

2310402627

宋悦

专职辅导员岗位4

2310403812

张珺瑜

专职辅导员岗位4

2310404403

陈成

专职辅导员岗位4

2310404326

罗文婧

专职辅导员岗位4

2310404317

周杨雪

专职辅导员岗位4

2310403821

钟倩云

专职辅导员岗位4

2310403118

唐琳媛

专职辅导员岗位4

2310404022

黄好琪

专职辅导员岗位4

2310402419

熊洁

专职辅导员岗位4

2310404104

樊佳琪

教务员

2310504609

叶妮姗

教务员

2310507205

江然

教务员

2310507125

李文静

教务员

2310506006

李如雪

教务员

2310505116

李嘉琪

教务员

2310505222

杨婉妮

教务员

2310508523

张子莹

教务员

2310506507

张新颖

教务员

2310505830

陈可欣

教务员

2310507124

胡萱

教务员

2310505718

段蓉

教务员

2310504821

敖紫琦

教务员

2310504621

袁梦雪

教务员

2310506508

夏萌玥

教务员

2310508021

徐芊

教务员

2310507530

徐皓雪

教务员

2310505126

梅嵘

教务员

2310505520

喻晶

教务员

2310506613

廖红红

教务员

2310507113

潘玺屹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310708913

刘文超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310709101

严梦瑶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310709023

孟祥哲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310708920

姚艾伦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310708909

路梦瑶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310709004

熊思怡

所有考生均可于2023年6月15日17:00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安排

1.时间:2023年6月16日(周五)上午9:00-12:00;

2.地点:南昌大学前湖校区研究生院117教室(从5号门进入,请参考下面地图)

研究生院地图.png

请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保持联络畅通,按照规定时间由本人携带笔试准考证及附件中所有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6月16日上午12:00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材料

具体材料请详见附件。所有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证书和证件类材料原件审核后即退回。证明及其他类材料原件和所有材料复印件不予退回。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严格按照现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招聘公告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联系方式:人事处 0791-83969074(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人事处

2023年6月15日


附件:现场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1.本人填写的《南昌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中下载打印并签好名字);

2.出生年月证明材料: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

3.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底色不限);

4.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证明材料: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证(2023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可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明材料:

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国外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国外学位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兼职辅导员、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兼职辅导员及主要学生干部须为在校在读期间经历,证明材料由其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兼职辅导员证明材料须由学生工作部门出具),必须清楚注明担任的起始、截止年月和担任职务全称;

学生干部具体为:班级班长、团支书;校院两级团组织学生书记、副书记;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有明确指导单位的校级学生社团正副主要负责人;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及支委;

8.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由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地,于近期(2023年1月以后)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或学号、入党时间、转入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地时间等能证明本人为中共党员的必要信息。党费证和党员关系转移介绍信为无效证明材料;

9.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在岗)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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