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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法学院杨峰教授团队招聘科研助手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7

南昌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江西省部省合建高校、江西省一流大学整体建设高校。

南昌大学法学院杨峰教授是“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入选江西省“双千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项目、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现任法学院院长和法治江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民商法、金融证券法的教学和研究,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光明日报》(理论版刊发表多篇论文其中被新华文摘转载3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多项,曾获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江西省理论成果奖、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多项

现根据杨峰教授团队发展需要,招聘以下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及人数:科研助手1名。

2.岗位条件:具有法学类专业(0301)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具有从事数据法与商事法律制度交叉研究背景;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好的中英文写作和表达能力;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岗位职责:协助杨峰教授团队进行研究工作,撰写研究报告或论文,了解国内外法学领域研究前沿,定期报告研究工作,指导团队学生开展科研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杨峰教授参与学科建设、本科生和研究生指导等工作。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凡有意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和科研能力证明材料等制成压缩包,发送至邮箱:caomengyao@ncu.edu.cn 。

3.联系人:曹蒙瑶,联系电话:15870678527

请应聘者认真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若因提供材料不实所引发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考核方法

考核由法学院组织,按照《南昌大学人事调配管理办法》执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由法学院另行通知。简历初审通过者将电话通知面试安排,请所有应聘者保持电话畅通。

四、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健康检查人员。在我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健康检查,检查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应身心健康。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

3.公示。经考核、检查合格,报学校审批通过后,用人单位将拟录用人员基本情况、岗位等相关信息在校内公示一周。

五、聘用、待遇

1.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3.待遇。提供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具体咨询人事处人事科。

学校还提供公租房,妥善安排配偶工作;为子女提供幼儿园至高中的一条龙优质教育资源;学校附属三甲医院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另享受南昌市人才政策:博士研究生享受南昌“人才十条”待遇(生活补贴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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